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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8

佔中172宗投訴警察 5宗屬實 9人遭紀律處分

  【晴報專訊】監警會公布,2015至16年度審核及通過了1,784宗投訴警察課個案調查結果,涉逾3,000項指控,按年跌約兩成。涉及佔領行動的172宗需匯報投訴中,包括退休警司朱經緯毆打途人的投訴,5項指控獲證明屬實,9人遭紀律處分。  

 

 

  監警會上年度接獲1,572宗新投訴及通過1,784宗投訴個案,分別按年跌約27%及20%,而通過的投訴涉3,360項指控,最多指控是疏忽職守,佔45%,32%涉及行為不當、態度欠佳或粗言穢語,10%涉毆打,按年升近2成。163項指控被界定為警員有不同程度犯錯,比率微升1個百分點。「無法追查」個案有36%,有上升趨勢,主要因投訴人未有留下有效聯絡方法,或無回覆投訴警察課的聯絡。

 

監警會昨公布年報,涉及佔領行動的投訴,大部分都無法追查。

 

  至於涉及佔領行動的172宗需匯報投訴,監警會已收到投訴警察課169宗調查報告,並通過當中168宗個案,共涉274項指控,惟當中105宗、涉及171項指控因投訴人無提供資料、聯絡不上或找不到涉事的前線警務人員而列作「無法追查」。

 

 

無證據顯示警方包庇朱經緯

 

  5項指控獲證明屬實,涉及毆打、疏忽職守及不禮貌,9名警務人員及2名警署助理被紀律處分,除了已退休的警司朱經緯被警告外,尚有1名督察、3名警長及4名警員被訓諭,另有2名警署助理因不禮貌及疏忽職守被紀錄在案。

 

  投訴警察課曾建議將朱經緯的「毆打」指控改為「濫用職權」,但監警會認為要維持「毆打」指控,警察投訴課最終接受。

 

 

  對於律政司至今仍未決定會否刑事檢控涉以警棍毆打途人的朱經緯,監警會主席郭琳廣稱,無證據顯示警方包庇前警司,強調監警會舉證以民事標準,律政司如作刑事檢控搜證要求高很多。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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