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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4

津貼涉600萬 社福高層年薪部分高過社署

  【晴報專訊】社署每年向超過160間社福機構發放整筆撥款資助,但有工會發現,有15間社福機構每年向高層發放數以萬計的現金津貼,總共涉及600萬元;部分高層的年薪高於社署同等職級的員工,要求社署修改相關指引。

 

有社福機構高層獲大額現金津貼。(iStock)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獲得的60間機構2014/15年度「最高三層職員薪酬檢討報告」發現,香港中國婦女會向其年薪超過165萬元(扣除公積金,下同)的安老服務總監,發放約41萬元現金津貼,年薪相較社署同等職級的高級社會工作主任,高出55萬至近72萬元。保良局則向其兩名年薪共逾270萬元的總幹事,發放共逾50萬元現金津貼,鄰舍輔導會則向其年薪逾183萬元的總幹事發放近24萬元現金津貼。

 

保良局:屬薪酬一部分

 

  保良局則回應指,相關的2名高層由第二層管理人員晉升至第一層後,薪金沒有同時作出調整,但以津貼形式讓整體薪酬反映晉升後的職責、工作範圍及其考績評核。保良局強調,現金津貼屬員工薪酬架構的一部分,非花紅或獎勵金。鄰舍輔導會表示,該會於2014-2015年度發放一次過的獎勵金,涵蓋各職級員工。主要是服務不斷擴充,現有職員需分擔額外工作,考慮到整體員工的辛勞及鼓勵士氣,遂在財政狀況許可下發放獎勵金。婦女會昨於截稿前沒有回應查詢。

 

團體倡社署修改指引。

 

  工會總幹事邱智恒指,14/15年度有98間受資助機構獲豁免公開薪酬報告,外界無從得知其高層的薪酬,相信上述情況只是冰山一角。協助工會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社署知悉上述問題,但未見有具體規管行動,現行的指引也存有漏洞,沒有就如何使用整筆撥款訂下具體標準,包括人工所佔的比例等,每間機構有其制度,彈性過大。

 

  張不排除有機構為了增加員工薪酬而犧牲服務質素,最終有需要人士未能受惠於整筆撥款。

 

  社署署長葉文娟昨在立法會指,每間機構因應其架構、人力資源政策及員工合約制定發放薪金方式。任何社福機構向員工發津貼,須經其董事會討論並備存紀錄。若有違反整筆撥款資助指引,署方會調查。過往曾有一間機構因在執行服務及管治上有很大的問題,署方最終決定中止資助。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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