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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律師申專利 擬割售農地放骨灰

  【晴報專訊】《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去年6月生效,規定私營骨灰龕場須領牌才可經營。惟本報發現,有公司稱成功申請專利,讓市民利用農業地段存放骨灰,並聲稱有關做法只是轉讓農地業權,並不受《條例》規管,更計劃收購流浮山、元朗等150萬呎農地,以12萬元一個花圃位,出售予市民擺放骨灰。但食環署指,任何土地包括農地的地下空間,營辦存放骨灰處所,仍須申領牌照,否則即屬違法。

 

綠化花圃可放置一個防水箱,以容納2個骨灰龕。

 

  港府去年6月設私營骨灰龕條例,即時凍結全港私人龕位出售或出租,待龕場獲牌後可解封,市場至今累積大批需求。一間名為「律運投資有限公司」,最近在報章刊登廣告,指去年成功獲香港知識產權署批出一項短期專利,可解決現時骨灰處理的困境,其專利名為「一種針對分割農地為若干幅較細小的地塊可供以家庭方式儲存人類骨灰之業務方法」。

 

$12萬1個 計劃收購150萬呎農地

 

劉振強指市民購買獨立業權的農地後,可私下處理先人骨灰,如將骨灰存放於綠化花圃內。

 

  本身是律師的律運投資有限公司行政總裁劉振強指,新界有大批擁有農業及墓地用途的私人農地,持有人可選擇用作農業或墓地用途,其角色是將有關私人農地分割成為多幅具獨立業權的地塊,將其獨立業權轉讓購買者,購買者便全權擁有該地塊,而其專利可讓購買者於花圃內存放骨灰,由於不影響其原有農業用途,故不涉改變土地用途,亦不屬私營骨灰龕條例規管範圍。他強調,公司只是轉讓私人農地業權,絕非銷售骨灰龕,存放骨灰只是購買者個人選擇,並非其公司業務範圍。

 

律運投資有限公司行政總裁劉振強

 

  他透露公司計劃收購元朗流浮山、山下村等涉及逾150萬平方呎私人農地,預計1萬平方呎可分割約350塊獨立業權地塊,以放置一個50乘90厘米花圃,每個花圃約售12萬元,可用防水箱放2個骨灰龕,首階段先收購流浮山約25萬平方呎農地,最快明年初推出。

 

 

  食環署回覆指,任何人沒持有指明文書如牌照、豁免書等的情況下營辦、維持、管理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控制私營骨灰安置所,即屬違法,如有人在任何土地包括農地的地下空間營辦存放骨灰處所,亦須按《條例》申領相關牌照。劉振強就此回應指,公司只是轉讓私人農地業權,絕非銷售或營運骨灰龕位,認為政府部門未了解其運作模式。

 

  地政總署則指,有關私人地段屬現時新界常見的舊批不可建屋地段(俗稱舊批農地),無土地用途限制,惟不得在其上搭建未經批准而又非已登記寮屋的構築物。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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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 #骨灰龕 #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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