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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5

消委會至今接42宗投訴 有商戶限買滿$3000 始肯收消費券

  【晴報專訊】首階段電子消費券僅推數日,消委會已接獲42宗相關投訴,部分涉濫收費用,包括4宗主要涉八達通附加費,3宗涉商戶加價。有商戶要求顧客最低消費滿3,000元,才可使用消費券;另有美容中心以消費券利誘做療程,要求消費者「落舖問」,或被游說買巨額套餐。

 

  消委會又提醒,商戶提供的優惠非「消費愈多、優惠愈大」,慎防墮花費陷阱。

 

消費券推出後,八通達指日均零售交易金額及筆數是今年以來的3.4倍和1.5倍。另Tap & Go指,帳戶用消費券時被錯誤扣款,可在1周內安排退款。

 

  消委會指,42宗投訴中有20宗純涉4大平台,包括10宗涉Tap & Go、5宗八達通、4宗支付寶香港及1宗WeChat Pay HK;17宗涉平台或商戶,如搭車時不能使用;餘下5宗純涉商戶。若按濫收費投訴劃分,4宗涉濫收八達通附加費,金額介乎10多元或佔總額2%,並有3宗涉加價。

 

原則買1元東西也可用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有保健品商要求顧客最低消費3,000元才可用消費券,「原則應是買1元東西也可用」;而部分小商戶為受惠於消費券臨時「加機」,惟感成本增,遂將費用轉嫁消費者。

 

  消委會上月15日至本周二又以神秘顧客在網上查詢及造訪逾250間商戶,包括零售、健身/美容等6大行業。

 

  結果發現,有商場推消費滿2,000元送500元禮券等優惠,換算後,需花5,600元才享盡900元優惠,等同86折;同一商場另推消費滿7,000元送3張不同折扣禮券等,換算需花9,800元才盡享700元優惠,等同93折,且後者限1間商戶使用,即「消費愈多、優惠愈少、限制愈大」;部分每日優惠名額亦僅30個。

 

消費多未必優惠多

 

  消委會指出,有商場優惠需翻查海報或網頁細則才知悉,消費者或錯過;又有美容中心以消費券試做淡斑等療程招徠,惟扣減細節不明,或有機會被游說買巨額套票。

 

  另不同支付平台表面上優惠有別,但實際折扣相若,如有店舖以支付寶香港找數可享3種折扣,八達通僅2種,但同花1,800元,兩者均為86折,前者最低要用1,556元消費券,後者則僅需付1,542元。另平台的迎新優惠或需經指定方式領取如下載二維碼,消費者易錯失。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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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消費券 #投訴 #消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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