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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7

垃圾徵費3口家月付$33 管理費或加 環團批減廢削成效

  【晴報專訊】討論長達16年的垃圾徵費昨終獲立法會三讀通過,市民日後要購買指定垃圾袋才能棄置垃圾。環境局建議設最少18個月準備期,惟具體實行日期要待立法會同意。以3人家庭為例,若每日使用一個10公升或15公升垃圾袋,每月費用約為33元或51元。多個環團批準備期延多半年,將削減廢成效。物管界則指或因此要加管理費。

 

  垃圾徵費條例草案昨以37票贊成通過,熱血公民鄭松泰投下唯一反對票。多名議員關注日後市民為避徵費而把垃圾置於街上垃圾桶或隨處丟棄,以致「垃圾圍城」,以及「三無大廈」居民對徵費的擔憂等。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稱,將最少設18個月準備期,讓政府及社會各界做好準備,明白現時本港經濟受疫情影響,市民憂慮經濟負擔,具體生效日期要得到立法會同意後再訂定。

 

6個月適應期 違規先警告

 

黃錦星稱立法初期嚴重才執法,會設有投訴及舉報熱線。

 

  黃又提到,早前法案委員會建議應在收費實施初期,向住戶免費派垃圾袋,惟各界有不同意見,政府會再與立法會商討做法。他續稱,明白社會要時間移風易俗,在收費生效後首6個月會設適應期,期內前線人員會巡視廢物收集點及大型廢物有否貼上標籤,違規個案會發警告,嚴重才執法,亦將設投訴及舉報熱線。

 

  市民日後要買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每公升收費為0.11元。據政府提交立法會文件,以3人家庭為例,若每日使用1個10公升或15公升垃圾袋,每月要付33元或51元。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會長陳志球稱,若有人違規不使用指定垃圾袋而無法找出住戶身份,或要由物管公司自購垃圾袋「包底」,情況嚴重可能須轉嫁管理費,惟目前不少物管公司都派垃圾袋予住戶,成本或可改為購置指定垃圾袋。

 

倡做好分類回收 減垃圾量

 

  多個環團批評徵費設18個月準備期太長。綠惜地球總幹事何漢威指,早年大埔明雅苑試驗垃圾徵費約6個月,配以不同宣傳及教育,包括教導居民分類並增設逾10種回收桶,最終廢物量跌且回收量增,認為政府未來亦應做好相應配套,目前不少屋苑仍僅有3色回收桶,而棄置大型垃圾或傢俬都應有妥善安排。他又指,明雅苑試驗收費水平約為0.2元較政府高,每月向住戶派5公升及15公升垃圾袋各15個,但住戶在有分類回收下,不必每日換垃圾袋,最終平均每月收費僅約28元。

 

  綠惜地球高級項目主任劉兆朗則指,廚餘是都市固體廢物中數量最多,但當局目前只向妥善分類的食肆提供免費收集及處理廚餘服務,家居及其他工商業無同樣安排,變相不公,且影響回收成效。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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