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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3

劏房租管實施兩月 有業主無視濫收水電費 團體批差估署職員拒協助

  【晴報專訊】劏房租管條例實施至今2個月,但有關注團體接獲劏房戶反映,部分業主或代理聲稱不知道或無視法例,續濫收水電費、表明「不會跟政府」簽訂標準合約。關注團體稱租客向差估署求助時,批職員「不熟例」,亦不願協助調解。運房局指至今無收到涉違例、或就租管需調解服務的個案。

  現居葵涌約180呎劏房的陳女士,特意在租管實施後才與代理簽新租約,但新租約非政府的標準合約,她引述中介稱︰「每間地產都有自己合約,我們不會跟政府」;二房東更濫收水電費,每立方米收15元水費、每度電為1.5元,惟她曾向二房東反映或違租管,對方回應︰「10年來都係咁做,我不加租就無問題。」

  另一位劏房戶劉女士同樣被業主收取每立方米15元水費及每度電1.5元,她提出應按法例收費,業主以不知道租管為由拒絕,向差估署求助望能致電業主調節亦遭拒。

 

劏房租管條例實施至今2個月,團體促差估署加強員工有關培訓。(資料圖片)


  已住劏房6年的阿瑩稱業主要求她在法例生效前簽訂新租約,藉此加租。她多次致電差估署查詢有關加租是否合法、新租約是在租期開始或簽訂日期起才受規管等,惟不同職級人員的回答均「不熟例」。

運房局:未接涉違例個案

  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綫發言人吳堃廉說,條例實施後,對業主、代理、二房東而言「等於無發生過」,不少業主聲稱不知道或無視法例,差估署不同職員口頭回覆亦明顯有差異,回覆甚至與法例條文有落差,令租戶得不到保障,團體將向署方發公開信,要求釐清租客的疑問,促署方加強培訓職員、主動執法及向租客提供支緩。

  運房局指,自法例生效至上月28日,估價署共接獲約1500宗諮詢,包括新法例規定、水電費等付還、租賃通知書資料等,至今無收到涉違例、或就租管需調解服務的個案。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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