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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9

用包容來包裝的包庇

  常聽到校長、老師這樣說:教育是一種包容。

 

  我一直相信,也一直欣賞香港教育工作者的包容尺度。譬如,禁錮校董,我包容,他們血氣方剛;「隊冧」校委主席,我包容,他們一時衝動;支那、粗口辱內地同學,我包容,人誰無過啊?咒罵人家喪子,我包容,細路仔唔識世界……

 

  對,教育應該包容,但包容是否應該有底線?超越底線的包容,就是包庇。

 

  遠的不說了,近一點的教育大學冷血大字報辱副局長喪子,閉路電視都拍到作惡者,但懲處呢?我們一直沒聽聞。還有用粗言及「支那」侮辱內地同學的前學生會會長,有名有姓,有片有真相,連調查都不必了,根本就可直接懲處,結果呢?

 

  香港嘈吵新聞多,一波未平又一波。能捱過一兩星期,待你的新聞成了舊聞,大家就會忘記,記者也失去興趣,掌權的便可以側側膊,醜人難做,可免則免。

 

  於是,這些年,教育界用包容來包裝包庇,成功養壯了一批兇狠的怪獸學生和無良教師,借不同議題推動背後港獨思維,騎劫大多數,近日浸大事件就是一例。

 

  如果大家還記得,早陣子《港專》的陳卓禧校長對搞事學生痛斥其非,力陳利害的視頻傳遍天下,事後他不單對學生予以應有懲罰,也對煽動學生的教師不予續約,完美示範了甚麼是教育、甚麼是包容的底線。

 

  今天,《人民日報》海外版刊登了一篇題為《香港高校管理層的腰桿可以再硬些》的署名文章,說得明白不過了……

 

  「保護、愛護學生是學校的職責,但姑息、包庇不法無德的學生和老師,危害更甚……以霹靂手段顯菩薩心腸,香港高校管理層的腰桿子不妨再硬一些。比如:對校園裏明顯觸犯基本法的港獨行為,果斷阻之、治之;對有誤導學生可能違法的學生會活動,給予規誡並在學校資源使用上給予限制;對鼓動學生參與所謂違法達義、不務正業的老師,作出不續約或解聘處理。

 

  「嚴管也是厚愛,有心更要有力。惟其如此,風氣才能淨化,校園才有秩序,自己的學校才不至於以現眼的方式上頭條,更不至於成為港獨分子最後的庇護所。畢竟,若結出苦果,將會塞到每個人的嘴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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