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2018 10:01

《積金人語-陸劍平》僱主更換受託人,打工仔勿掉以輕心

  《積金人語》自強積金實行以來,相信很多打工仔都試過因轉職而轉換受託人,因而要重新選擇基金組合。不過,即使期內不曾跳槽,打工仔也留意僱主是有機會因不同原因,而會更換強積金受託人的。面對這種情況,由於現時法例規定是由僱主決定強積金受託人,故僱員也必需跟隨,唯在「嫁雞隨雞」之同時,成員也不能掉以輕心,有很多地方值得大家留意。  假如僱主決定更換新受託人,成員原計劃帳戶內的僱主強制性供款之累算權益,以及雙方未來的新供款,都會一併轉移至新的受託人計劃帳戶內。至於僱員的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部分,則可選擇轉移至新計劃,或是透過僱員自選安排(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選擇保留在原有帳戶,或將轉移至自選的其他受託人的計劃基金。

*牽涉轉移累算權益風險*

  不過,在轉換受託人的過程中,會涉及轉移累算權益,即由原受託人先賣出成員持有的基金單位,轉換成現金價值後,再交予新受託人購入成員在新計劃旗下所選定的成分基金。筆者之前也曾提醒大家,這個二至三個星期的轉移過程中,會出現一段投資真空期,並有機會衍生「低賣高買」的風險,即在跌市時沽出基金單位,並在回升時買入,就會造成帳面虧損,當然亦有可能出現高賣低買的情況。  如非必要,成員應盡量避免在僱主轉換計劃時大幅調整策略,舉例如原有的強積金計劃主要投資在港股基金,在累算權益轉移至新計劃時,成員可考慮將資產暫時投放回港股基金,因為同一市場的同類成分基金表現雖存有差異,但整體走勢始終會較相似,基金的資產價格亦大致接近,以減輕轉移的風險。至於有意重整旗鼓、大幅調整投資策略的成員,應在轉換計劃後按自身情況再作決定。

*視為檢討策略之契機*

  事實上,很多成員在管理強積金上一直欠缺動力,忽略了定期審視帳戶的重要性。雖然,僱主更換強積金受託人或會打亂了僱員的退休金部署,而且又花時間鑽研新計劃內的成分基金資訊,以建構新的投資組合,但往好的方向看,成員可視之為一個契機,推動自己檢討強積金帳戶情況,重整投資策略,或許可助你踏上更健康的積金退休之路。《富達國際香港退休金業務總監 陸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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