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21 16:05

《積金攻略-鍾偉善》強積金可否變應急錢?

  《積金攻略》就業市場仍然未見曙光,即使政府統計處最新公布,經季節性調整的失業率,由2020年8至10月的6﹒4%,輕微下降至9至11月的6﹒3%;就業不足率亦由3﹒8%下跌至3﹒4%,但隨著政府第二輪保就業計劃已於11月結束,加上本地第四波疫情的爆發,裁員潮已一觸即發,香港總商會就認為,農曆新年前,失業率有機會突破7%。  一旦失業,打工仔的現金流頓時可出現問題,因此,坊間提出建議,政府應讓打工仔在現行法例外,也可在65歲前提早提取強積金應急。然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先後以不同理據回絕-先是指出:「雞未養大就劏,將來會甚麼都沒有」,繼而還列舉數據:在強積金戶口中,有超過三成的累積權益,在1萬元以下;只有5萬元以下的,更超過一半,意即杯水車薪,幫助不大。

*既有好處亦有壞處*

  其實,根據積金局最新統計,截至2020年9月底,所有強積金計劃的淨資產值,達到1﹒02萬億元,以445﹒9萬成員計,每位成員平均累積權益達到22﹒92萬元;假設可提早提取四分之一,已相當於5萬元,比起政府只派錢1萬元,更足以解決燃眉之急,紓緩財政壓力了。  當然,提早提取強積金資產,壞處便是將會削弱未來複息效應的威力,影響累計權益的價值。假設提早提取金額為每位成員平均累積權益的四分之一,相當於5萬元,以過去20年強積金年均回報為3﹒9%計算,現年35歲,到65歲退休時便會少收15﹒76萬元;現年45歲,到退休時亦會少收10﹒75萬元;現年55歲,到退休時也會少收7﹒33萬元。

*外國先例可供參考*

  總括而言,提早提取強積金作「應急錢」,有利也有弊-最少打工仔是靠自己的資產渡過難關,無需依靠其他途徑如借貸來維持生活,徒添財政負擔,亦無需要求政府「打救」,但在「先使未來錢」之後,或影響到未來退休生活。  因此,政府不妨考慮,容許打工仔提早提取強積金作應急之用,但要符合一定條件。例如只能提取特定比例,有關比例或可因應年齡調節,好像較年輕的成員,隨著累計權益較少,加上未來還有較長時間累積強積金資產,所以可以提取較高比例。  其實,如果政府真是急市民所急,便該因應目前市況,制定應急方案,推出更多措施紓緩市民財務壓力,並考慮讓市民利用強積金戶口內的部分資產。況且,外國如美國及澳洲等,早有先例可供參考,香港不妨傚法-美國方面,在紓困措施The CARES Act下,打工仔可從退休計劃401(k)戶口內,提取或借貸最多10萬美元,前者可獲豁免10%罰款,但仍需支付20%稅款(可分期),後者則連稅款也獲豁免,但需支付介乎5﹒25至6﹒25厘的利息,並於6年內償還;澳洲方面,則容許失業、被裁或工時削減了逾兩成的打工仔,在2019╱20及2020╱21財政年度,從退休金戶口中,每年提取最多1萬澳元。《康宏理財服務公司產品管理部總監 鍾偉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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