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上海華信國際集團公告,控股子公司華信期貨收到河南證監局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稱公司風險監管指標不達標,要求20個工作日內整改。
決定書指,華信期貨存放於上海華信國際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的多個資產短期內無法收回,包
括29﹒51億元(人民幣.下同)存款、2500萬元應收集團財務公司利息,以及1000
萬元持有關聯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扣減上述項目後,華信期貨淨資本與淨資產的比例為5%
,低於20%的監管標準;淨資本與風險資本準備總額的比例為112%,達到預警標準。
證監局表示,華信期貨風險監管指標不合規,按規定要求在20個工作日內整改。(kl)
etnet榮獲HKEX Awards 2023 「最佳表現證券數據供應商」大獎► 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