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2日專訊》工信部發布徵求意見稿,指出自2022年1月1日所有生產
、進口在國內銷售、使用的移動和便攜式無線充電設備額定傳輸功率要求小於50W。
工信部表示,為規範無線充電(電力傳輸)設備有序使用無線電頻譜資源,避免對各類依法
開展的無線電業務產生有害干擾,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組織起草了
《無線充電(電力傳輸)設備無線電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
移動電源概念普遍下跌,拓邦股份(深:002139)瀉9﹒4%,欣旺達
(深:300207)跌1﹒59%,德賽電池(深:000049)挫2﹒53%,惟中恆電
氣(深:002364)漲2﹒5%,億緯鋰能(深:300014)升2﹒2%。(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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