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6/2017
標準工時變合約工時 月入$1.1萬以下須訂超時補水
【晴報專訊】行政會議昨討論標準工時立法,接納標準工時委員會建議,落實合約工時,並定出1.1萬元「工資線」,在工資線下的僱員須跟僱主訂立合約工時,包括訂明工時及超時補水條款,其中超時補水的工資率不少於1比1,料55萬僱員可受惠。勞工界議員及勞僱會勞方代表明言對方案強烈不滿。
飲食業員工普遍面對工時過長的問題。
勞福局局長蕭偉強指,政府現時不會就標時立法,但會根據標時委員會報告建議,會成立僱主、僱員及政府的行業性三方小組,擬定11個「公開透明」的工時標準行業性指引,並於實施合約工時兩年後,檢討是否需要制定標時立法。
最快2020年底實施
蕭又指,會將合約工時的工資線訂在月薪1.1萬元,月薪低於此數目的僱員才受此新政策影響,涉及20.5萬名現時無簽訂工時合約的僱員、40.8萬有簽約但無訂工時及補償方法的僱員,另加其他相關打工仔,合共約55萬僱員受惠,每年總薪酬開支額外涉款5.24億元。他預料,2018年下半年會將方案提交立法會審議,估計最快要2020年底才可實施。對工資線訂在1.1萬元被指過低,他指工資線是考慮了僱員權益、企業承受力和經濟發展後而作出平衡。
工黨主席胡穗珊指,訂立合約工時,僱員欠缺議價能力,政府是走數及沒誠意,而超時補水工資率不少於1比1是將超時工作合理化。已退出標時委員會的勞方委員梁籌庭指,政府的方案不能接受,因社會上大部分僱員都在1.1萬元以上。
自由黨紡織及製衣界議員鍾國斌認為,合約工時是可接受及可行,至於劃線在1.1萬元是可嘗試的方法。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榮譽主席劉達邦直言開心,因對僱主彈性很大。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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