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5/2018 10:00

《積金人語-陸劍平》MPF計劃新不如舊,半自由行幫到手

  《積金人語》踏入五月份,不少過年後轉職的打工仔都應該安頓下來,投入新公司的懷抱,
為事業繼續打拼。然而,職業規劃可以自己「揸主意」,但公司的強積金計劃決定權卻在僱主手
上。假如在入職後才發現新公司的強積金計劃與舊的相比,偏偏「新不如舊」,那打工仔該如何
是好?這時候就可考慮善用強積金「半自由行」,讓供款「回歸」自己心儀的強積金計劃。

*每年可轉移僱員供款部分一次*

  「僱員自選安排」被坊間稱為強積金「半自由行」,有關安排是為了提升打工仔選擇強積金
的自主權,讓他們可以自由挑選受託人及計劃,增加積極管理強積金帳戶的誘因。在「每個公曆
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任何日子內,打工仔都可將現職供款帳戶內的僱員強制性
供款累算權益,全數一筆過轉移一次到指定的個人帳戶中。至於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部
分,在現行強積金「半自由行」的規定下暫未可以自由轉移,需要待僱員離職後才可申請,以往
受僱或自僱的累算權益則不受此限制,隨時可以全數轉移。
  轉移手續方面其實相當簡單,打工仔只需自行填寫「僱員自選安排」轉移選擇表格,然後提
交給自選計劃的受託人,不必經僱主辦理或通知對方。不過,這個安排只屬一次性,受託人不會
自行每年都會自動安排轉移。隨後的新供款仍是繼續存入現職公司所揀選的強積金計劃帳戶內,
所以僱員在翌年仍想轉移供款到個人帳戶,便需要再次遞交申請表格。

*切勿為轉而轉,忽視風險*

  當然,若打工仔對現時僱主所使用的強積金計劃感到滿意,便毋須作出轉移。事實上,強積
金作為退休儲備資金,最著重是長線投資表現,打工仔不宜因一時的「睇唔過眼」而隨便轉換,
應該予以時間觀察和分析才作決定,而且轉移累算權益也不一定能帶來更佳的投資回報,當中更
會涉及不少風險因素。
  由於轉移累算權益涉及基金單位交易,一賣一買期間會出現一至兩星期的投資「真空期」,
換句話說期內不會投資於任何基金內,加上基金價格可升可跌,一旦低賣高買,就有機會造成虧
損。此外,打工仔也要留意,有些強積金計劃內的基金設有特別的附加條款需要遵從,以保證基
金為例,由於提供本金保證及固定回報率,或設有資金「鎖定期」,若中途轉移,可能會失去有
關保證。
  根據積金局的數據顯示,目前有17家核准強積金受託人,合共提供400多隻成分基金,
著實令人花多眼亂。打工仔在轉移累算權益前,應細心考慮各方面因素,比較不同的受託人及基
金計劃,如過往表現、基金收費、服務質素等,並按照個人的投資目標和風險承受能力,選出合
適的受託人和基金組合。《富達國際香港退休金業務總監 陸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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