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8日晚召開全體會議,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提出了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和決定草案修改稿,由主席團決定將決定草案修改稿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組成人員一致贊成採取「決定+修法」的方式,明確修改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和修改完善的核心要素內容,同時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香港基本法有關附件,符合憲法規定和憲法原則,符合香港基本法,具有堅實的政治基礎和法治基礎。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組成人員一致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選舉制度,包括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確保愛國愛港者治港,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9日北京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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