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00282)創辦人黎智英、楊森及李卓人早前承認於前年8月31日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由法官胡雅文判刑。黎智英被判入獄8個月。楊森則判囚8個月,緩刑1年。李卓人被判入獄6個月。當中黎智英和李卓人其中兩個月刑期,與8﹒18案刑期分期執行,兩人就兩案共被判入獄14個月。
法院之前就黎智英等共9人涉嫌於前年8月18日參與港島遊行判刑,其中,黎智英和李卓人均被判入獄1年。
《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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