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就壹傳媒(00282)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案向人大提請釋法。李家超今早出席行會會議前見記者時表示,他相信中央會高度重視及盡快處理有關問題,律政司今天將申請押後黎智英案,認為有釋法結果才處理黎智英案是最適合的做法。
*有本地執業資格的外籍律師不受影響*
李家超強調,黎智英案中辯方聘請Tim Owen代表抗辯,屬《港區國安法》案件中的第一次,並無先前案件,而今次提請釋法,只針對海外而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大律師或律師,已有本地執業資格的外籍律師將不受影響。
李家超又表示,尊重本港法庭按法律原則及規則處理案件及取納證據,不過在今次黎智英案件,他以行政長官及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身份,考慮維護國家安全的角度及問題的重要性提出釋法。他認為,若建議獲接納,可以完善維護國安法律制度,長遠鞏固相關機制。
*已向中央交代案件發展*
李家超重申,在提交中央的報告,已交代案件發展,包括審訊日等資料,相信中央會重視及加快處理,至於如何處理,會交由人大常委會決定。
高院原訟庭上月批准黎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作代表律師,律政司就此提出上訴,結果被上訴庭駁回,上訴庭亦拒絕向律政司批出終審法院上訴許可。兩度碰壁的律政司上周五(25日)直接向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申請上訴許可,三名法官張舉能、李義及霍兆剛聽畢陳詞後,押後至今日下午頒布決定,終院法官拒絕律政司上訴許可。其後,李家超表示,將向中央提交報告時提及此案,並提請人大常委會就此案作出釋法建議。
《經濟通通訊社29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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