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審議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市場關注何時進行立法會及選舉委員會選舉。據本地傳媒引述消息指,初步方案預計人大常委會約在4月中通過決定,然後進行本地立法。由於本地立法仍需時,預計9月會先舉行選委會選舉,到12月再選舉立法會。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於記者會上表示,選舉委員會將被賦予新職能,從邏輯上,須先進行選委會選舉,才進行立法會換屆選舉,現時會趕緊修例工作,待稍後較明朗化會再向公眾交代。她又指,目前未能確定是否要押後立法會選舉。
《經濟通通訊社8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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