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1世紀經濟報道》指,內地監管層內部正在醞釀有關規範各類金融機構資管業務的規定,或考慮將不同種類產品的槓桿率趨於統一管理。
報道稱,對於結構化產品,按照優先份額/劣後份額的槓桿倍數分別為固收類3倍、股票類1倍、其他類2倍;公募產品和私募產品,按照總資產、淨資產設定140%和200%的限制,同時對單隻產品,按照穿透原則,合併計算總資產。在業內人士看來,統一槓桿+穿透式核算,意味著通過不同產品之間的加槓桿套利方法或將走向終結。
《經濟通通訊社21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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