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裁定強生(Johnson & Johnson)爽身粉被指導致使用者患癌案上訴得直,案件涉及7200萬美元(約5﹒6億港元)賠償金額。
密蘇里州上訴法院裁決表示,根據最高法院頒布的指引,限制索償案可以入稟的地點,故此涉及亞拉巴馬州居民福克斯(Jacqueline Fox)的案件,不應在當地審訊。
原告代表律師未就裁決回應。福克斯家屬的律師稱,當事人使用強生爽身粉超過35年,在2015年因卵巢癌病亡。密州聖路易斯法庭2016年2月裁定,強生要作出1000萬美元補償性賠償及6200萬美元懲罰性賠償。
強生在全國面對4800宗同類的償案,被控告沒有恰當提醒使用者關於爽身粉產品的風險。公司今年8月才於加州敗訴,被判賠償4﹒17億美元(約32﹒6億港元)。
《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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