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表示,自2019年4月28日起,廣東省將全面取消企業銀行帳戶許可,成為人民銀行在全國試點推廣後的首批5個省市之一,粵港澳大灣區營商環境建設迎來重大利好。
全面取消企業銀行帳戶許可後,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非法人企業、個體工商戶在廣東省內銀行開立、變更、撤銷基本存款帳戶和臨時存款帳戶(含取消許可前的存量基本存款帳戶、臨時存款帳戶的變更和撤銷),由核准制改為備案制,人民銀行不再核發開戶許可證,開戶許可證不再作為企業辦理其他事務的證明文件或依據。
企業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臨時存款帳戶的,開戶銀行按規定完成開戶審核後,即可為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開戶手續。企業申請變更取消許可前開立的基本存款帳戶、臨時存款帳戶名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應當交回原開戶許可證。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行長白鶴祥表示,在充分釋放企業開戶便利的同時,將全面加強企業銀行帳戶事中、事後監管,不斷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水平,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內企業尤其是民營、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
《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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