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長鄧炳強出席油尖旺區議會會議時表示,《港區國安法》實施3個月,警方已拘捕超過20人,他們除了涉嫌違反國安法罪行外,部分人亦涉嫌串謀詐騙及洗黑錢,被捕人士中有2人被檢控。他相信國安法已起震懾作用。
鄧炳強指,自去年6月警方處理反修例示威至今,拘捕過萬人,其中4000人是學生,當中55%為大專生,45%為中學生,至今有2200多人被控,包括曾踢保人士。
*少女突然狂奔舉措可疑*
他提到警方早前執法時有孕婦跌倒,稱當時有女警立刻照顧安慰,而12歲女童被制服,因少女突然拔足狂奔,這項可疑舉措令警員有責任將她截停,用最低武力截停及制服。兩宗事件均有人投訴,投訴警察課正處理。
*修例前曾與不同傳媒組織商討*
另外,警方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鄧炳強說,自己不能夠判斷何謂專業記者,任何人均有採訪權利,但前提是不能阻礙警方執法、並非參與示威、不對警方構成危險。他指修例前已通知4個傳媒工會,強調是警方的內部守則,經過8月的行動,公共關係科警員透過不同組織、傳媒工作人士商討,行動有何不足,如何進一步協助原本不能進入封鎖範圍採訪的傳媒。
《經濟通通訊社29日專訊》
全新節目《說說心理話》青少年不可以戀愛!?真實個案講述驚心動魄經歷► 即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