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再公布7間指明場所,要求於11月1日至23日曾到訪的人士,在本周四(26日)或之前接受檢測。7間場所包括美孚君好宴會廳、沙田新光宴會廳、香港仔勁爆娛樂製作公司、尖沙咀世界舞蹈家演藝總會和星河音樂室、長沙灣Victor Yang Studio,以及九龍灣星輝宴會廳。
政府早前亦公布過14間跳舞場所名單,要求曾到訪市民強制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鼓勵受檢人士前往醫管局指定普通科門診診所索取樣本收集包,無須預約,只要在本月26日或以前交還樣本,會獲視為已遵守強制檢測公告規定。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2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經濟通通訊社24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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