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表示,強烈反對歐洲議會通過涉及香港的決議案,批評決議案內容偏頗,以及出於政治動機而非反映事實。歐洲議會的決議案要求釋放早前被捕的民主派人士,及呼籲歐盟成員國考慮制裁多名內地及香港官員。
特區政府表示,對於「決議案」要求立即釋放被特區政府執法機構拘捕的疑犯,當中包括已被法庭定罪的人士,似乎認為持某種政治理念的人應不受法律制裁,特區政府對此感到震驚。無人可凌駕法律。任何人犯法,不論其身分或身在何處,只要罪行屬於香港管轄範圍內,都要面對法律制裁。
特區政府強調,《香港國安法》並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中英聯合聲明》關於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是中方單方面政策宣示,不是中方對英方的承諾,更不是所謂的國際義務。隨著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和完成各項後續工作,《中英聯合聲明》中與英方有關的條款經已履行完畢。國際社會應正視這事實,停止干預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特區政府絕不容忍任何顛覆國家政權罪行,對於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顛覆政權的人,定會根據《香港國安法》追究其犯罪行為。香港官員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不會受任何所謂的「制裁」而有任何影響。
《經濟通通訊社22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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