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持續熾熱,政府多次推出辣招以遏止樓價飆升,致令投資成本大增,不少投資者都轉移陣地,把資金轉投非住宅物業市場,促使近年工商舖市場更趨活躍。而隨著成交增多,涉及非住宅物業的投訴亦有所上升;早前地產代理監管局就非住宅物業的買賣或租賃發出執業通告,希望藉此讓業界從業員有更清晰明確的指引,從而提升行業服務質素。筆者作為工商舖物業代理,亦認為是次的執業指引方向正確,然而監管的同時,當局亦需了解業內的實際運作情況,以免有時候會矯枉過正,反窒礙了地產代理業界的發展。
是次執業通告中,提到地產代理需從合理來源取得,或是基於恰當的根據下向客人提供樓面面積資料。合理來源包括測量師報告、發展商提供的樓書及建築圖則等。然而,市場上對非住宅物業的樓面面積向來都沒有統一的定義;而早年落成的非住宅物業,很多都欠缺樓書,而政府的「資訊聆」亦沒有提供工商物業實用面積的資料,地產代理實在難以依照執業通告的要求提供準確的樓面面積,這一點確實令不少同業無所適從。
此外,執業通告亦要求地產代理提供在入伙紙、政府批地書或樓宇公契內述明的許可用途,香港不少非住宅物業,其用途分類得相當複雜,要提供物業正確的許可用途,難免要處理大量繁瑣的文件,對一些規模較小的地產代理公司而言,它們未必有足夠的人力物力能做到地監局的要求,而且這份執業通告在今年10月1日便生效,寬限期不足三個月,事實上亦是有點倉促。希望地監局在監管事宜上能多向業界諮詢,讓我們可如實反映業內的運作情況及箇中難處,從而制訂完善的法規,讓整個地產代理行業得以良性發展。
《美聯工商舖行政總裁/地產代理管理協會會長 黃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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