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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天納為資深金融及投資銀行家,現任投資銀行高層,為中國高校聯金融協會創會副主席、香港證券專業學會委員會成員及歷任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及交銀國際創始董事總經理,在過去20年當中在内地和香港曾獲多項券商和投行界的獎項。

04/09/2017 10:30

《融天納地-溫天納》細看人行12號文對「去槓桿」的前呼後應

  上周四(31日),人行發布今年第12號公告,規範自2017年9月1日起,內地金融機構不得新發行期限超過1年(不含)的同業存單,此前已發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業存單可繼續存續至到期。深層次看,筆者認為政策調整存在兩個重要原因:
  1、同業存單主要目的就在於協助銀行進行流動性管理、調節短期資金水平,但一年期以上的同業存單某程度上會被金融機構誤用作理財或其他同業資產管理產品,這不利於目前中央政府定下的「脫虛向實、整治金融亂象」的政策方向。
  2、中央政府希望堵塞監管「缺口」,人行已提出將一年期以內同業存單納入相關考核標的,若不堵塞一年期以上的空間,容易出現部分銀行發行一年期以上同業存單替代一年以內存單,規避人行的監管。
  如果將同業存單期限拉長到一年、兩年,甚至三年,同業存單的作用將被濫用成為增加負債的重要渠工具,用來加槓桿,進行資產擴張,導致金融同業業務快速膨脹,引起金融業資金在非實體經濟間轉動,損害實體經濟。
  其實,早於2014年4月,人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就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127號文」),進一步規範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經營行為。「127號文」第13條明確規定,「金融機構辦理同業業務,應當合理審慎確定融資期限。其中,同業借款業務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年,而其他同業融資業務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業務到期後不得展期。」
  人行這次新通知亦是為了跟「127號文」規定保持一致,對於通知執行後的影響,人行亦相對有彈性,一方面人行並無一刀切,已發行的仍然可存續,不會給銀行帶來新的負債壓力;另一方面,一年期以上存單的規模僅人民幣1400多億元,佔比不大,影響有限。明年第一季度開始,正如筆者在上文提及,同業存單將被納入到同業負債進行考核,令到內地金融機構的「去槓桿」得到進一步的鞏固。
  今年3月底,銀監會部署開展「三違反」(源自45號文,指違反金融法律、違反監管規則
、違反內部規章)、「三套利」(源自46號文,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四不當
」(源自53號文,不當創新、不當交易、不當激勵、不當收費)專項治理工作,一般簡稱為「三三四」大檢查,檢查重點在於銀行同業和理財業務。
  上周,銀監會在重點工作通報中指出,「三三四」大檢查的自查階段已基本完成,下一階段將開展問題整改、依法從嚴監管及進行監管檢討的工作,重點是治理同業、理財和表外業務,內地銀行業的整頓將會正式開始。這次銀監會的工作通報傳遞了一個重要信息,有關對嚴監管結束或趨於寬鬆的幻想是不切實際的。需要留意,中國人民銀行早前在面對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利率高位震盪及流動性趨緊的情況下,並沒有加大淨投放力度,反而進行了淨回籠,反映出中央傾向維持流動性偏緊式的平衡。
  在內地嚴監管控槓桿的調控思路下,9月份將出現大量同業存單到期,適逢季末效應,筆者估計內地Shibor利率將繼續高位,這將直接加強內地金融機構去槓桿的意願。在一系列資金收緊及資金惜貸惜用的情況下,去槓桿將全方位發揮,投資市場不要幻想政策將出現鬆綁。《資深投資銀行家、中國人民大學講座教授 溫天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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