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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錦興,香港城市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及博士。

廖博士於90年代在香港創業,為工程塑料及特殊聚合物的全方位解決方案供應商,業務網絡遍佈香港及內地多個省市。2009年獲選為香港青年工業家,現為香港青年工業家協會榮譽會長,並擔任多項公職,於2018年獲頒授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社區服務獎狀。

18/09/2020 11:45

《青工俠說-廖錦興》司法覆核

  「香港法治已死!」每當在政治訴求一方敗訴後,在鎂燈光下必要說出這一句。縱然是發洩之言但絕大部分香港人仍相信香港法治仍在,法治一詞好像很簡單,在奉行法治的地方,人民可訴諸根據當地法例公正地保障其個人權益的法律制度,但法治(rule of law)和依法而治(rule by law)有非常大的差異。我反而想就香港現行的司法監察制度鼓掌,香港人若對政府或當權者施政認為不公可有多種申訴的途徑,其中一種常見的是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JR),JR不僅有助於維護法治,亦能為行政機關的良好管治建立不可或缺的基礎。每位市民都可以透過JR來要求法院糾正公共機構的錯誤,在伸張公義和公平方面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律政司2018年的司法覆核概論顯示,過去幾年伶年申請JR數目介乎182至259宗(除涉及免遣返保護聲請),2015年政府有最多敗訴個案達44%,而勝訴最多是在2018年達93%。近年香港政治抗爭氣氛熱烈,在法律界人士的協助下,不少市民都會就爭議性的事件作出JR,當中以同志平權及基建事件為主,而港珠澳大橋的環評、鉛水事件和前特首的UGL事件等則最為觸目,香港長洲有位「司法覆核王」,在2014至2017年間申請了21宗JR,花了納稅人共五千萬元法律援助服務。
 
  其實普羅市民未必對JR這把尚方寶劍了解清楚,JR有別於上訴(Appeal),一般上訴時法院關注的是有關決定的是非曲直,是否明智,但提出JR,法院關注的只是其合法性。簡單而言,上訴涉及的問題「是對是錯?」,而JR涉及的問題則是「合法還是不合法?」,而且市民提出JR只有三個理由:一)不合法(illegality);二)不合理(irrationality);三)程序不當(procedural impropriety)。
 
  提出JR的市民若符合相關要求更可以申請法律援助。除JR外還有其他途徑可就行政決定提出質疑或要求補償因行政失當而蒙受損失,如申訴專員、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香港人權法案、行政上訴委員會和其他審裁處及上訴委員會和調查研訊等。《香港青年工業家協會會長 廖錦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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