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4日專訊》據本地電台報道,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第五被告港交
所(00388)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的代表律師開始結案陳詞。
他指,關雄生2005年協助轉款給許仕仁,用的是個人戶口,一定能被追查,如果是賄款
,用現金交收反而更有安全感,不易被揭發,而07年的款項亦與新地無關,批評控方的取向是
利用印象、猜測及好奇去衡量證據,只會做成偏頗,律師提醒陪審團千萬不可穿鑿附會。
案件踏入第120天聆訊,許仕仁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等5名被告,共被控8項
罪名。(cy)
全新節目《說說心理話》青少年不可以戀愛!?真實個案講述驚心動魄經歷► 即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