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評

2019-06-10 09:28:36

《逃犯條例》修訂 要減社會撕裂

  按警方數字,昨反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遊行,高峰時有24萬人。要避免因條例令本港嚴重撕裂,不論是大量作個案式講解、在條例加入保障,抑或其他舉措,港府都責無旁貸。

 

  昨天的遊行示威是否較2003年的七一大遊行更多人,人言人殊,主辦單位估計人數達103萬人,遠超2003年的50萬人。警方數字則有15.3萬人從維園出發,高峰時有24萬人。

 

充斥誤導誤解 港府有責釐清

 

  不管是24萬人抑或103萬人,在昨天32度高溫下頂着太陽遊行,已非小數,加上建制派亦曾公開表示對修例的憂心,說修例已引起市民廣泛憂慮,並不為過。

 

  令人擔心的是,若如此龐大憂慮得不到釋除,轉化為民怨以至民憤,勢令已嚴重分歧的香港社會,撕裂更甚,在立法會進行審議時,更可能引發新衝突。

 

  對如此大量市民反對,擔心香港法治與自由將嚴重受損,港府或覺委屈,因認為市民未真正了解修例具體內容,只是印象式反對,社會上更充斥誤解以至誤導,例如,其實若逃犯的行為在本港不屬違法,根本不符送交疑犯條件。

 

  惟即使市民不了解,但讓市民明白任何法例的制定或修訂,正正是政府的基本責任。政府今次修例無疑輕忽與粗疏,例如沒有進行大型民意諮詢,諮詢期更得短短20日,至今面對各方疑問,包括來自本地向受尊重的法律專業團體,都未交出讓人信服與安心的詳細解說,難怪社會上有意見形容港府失職。

 

  要避免事態走向最惡劣情況,港府須細心、貼地回應民眾。其一,台灣當局已表明不接受任何在修改《逃犯條例》下實施的特別安排,港府仍須如期緊急修例的充分理由。

 

  其二,不同團體提出不少例子,以示修訂後將出現的壞情況,港府應以個案式具體回應,情況就如制定《國歌法》時,港府曾詳細回應各種具體情況,其實並不違法。社會既出現憂慮情緒,港府就應仔細釋疑。

 

宜個案式解畫 須顧公眾憂慮

 

  其三,港府聽取商界意見後,對修訂方案作出了修改,那對普羅市民的憂慮與意見呢?港府亦應聽取普羅市民意見,在法例中加強對港人的保障。

 

  若因在立法會夠票就忽略向市民多作解說,港府民望難免大跌,未來施政將更困難,那要帶領港人挺過中美長期角力下貿易戰、科技戰等各場戰爭的衝擊,將更事倍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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