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下周五(23日)討論《國歌法》,政府公布本地立法建議文件。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無必要在立法會提出修訂以增加《國歌法》的追溯力
,除但如果遇上拉布,令市民誤以為未完成立法前就應該盡快侮辱國歌,就可能另作別論,希望大家不要迫議會考慮這個問題。
梁美芬指,國歌法的本地立法文件中,並無提及追溯力,她表示歡迎。她相信可以釋除不少疑慮,社會將較易接受。
她指,普通法原則下,法院要毫無疑點,才可就刑事罪行定罪,即有證據證明當事人故意侮辱或貶損國歌才可入罪,因此市民已有雙重保障。
對於本地立法將要求學校教授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及奏唱禮儀,當中並無訂立罰則,梁美芬指,相信學校會以訂立校規等方式自發遵守法律要求,她亦促請教育局盡快制定守則供學校參考
。
《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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