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統計處公布,今年3月份整體消費物價與一年前同月比較,上升2﹒6%,較今年1月及2月份合計的平均升幅(2﹒4%)為高,同時,亦比巿場預計升2﹒5%為高。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今3月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脹率)為2﹒6%,亦比今年首兩個月合計的平均升幅(2﹒3%)為高,主要因為旅遊費用升幅擴大所致。
不過,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今年3月按年升2﹒6%,較今年2月的相應升幅(3﹒1%)為低。3月份的基本通脹率亦低於今年2月的升幅(3﹒1%),但應注意2月份的通脹數字是受兩年間的農曆新年在不同月份出現所影響,今年在2月中,而去年則在1月底。
在各類消費物價指數組成項目中,價格在今年3月份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包括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中上升5%);電力、燃氣及水(升4﹒3%)及外出用膳(上升3%)等。另一方面,耐用物品的價格錄得按年跌幅(下跌2﹒1%)。
《經濟通通訊社23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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