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18日)陪審團裁定,在旺角騷亂案中,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煽惑暴動罪不成立,但兩項暴動罪中,一項罪成,另一項則未達有效裁決;第三被告盧建民一項暴動罪成;而第二被告李諾文及第四被告林傲軒的暴動罪,均未達有效裁決。還有一名被告黃家駒在開審前已經認罪,還柙候判。
辯方已完成求情,法官彭寶琴將案件押後至6月11日判刑,同日亦會處理各項未達裁決的罪名。
梁天琦的代表律師向法官呈上11封求情信,寫信者包括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何秀蘭、英國上議院議員、好友和家人。梁天琦的律師指,撰寫求情信的人形容梁天琦是一個有承擔、熱血及不會推卸責任的人,又指在亞皆老街的衝突並不是預謀犯案。彭官則指,即使法庭認為被告不是預謀犯罪,亦非求情因素。
盧建民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熱愛社會,並為當日行為道歉。他提及,暴動屬政治事件。彭官不認同,強調是按法例處理。
而開審前已承認一項暴動罪的黃家駒,其代表律師指,被告是一時衝動,對此感到後悔及願意承擔後果。
《經濟通通訊社21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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