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前局長張炳良出席新書發布座談會。他談及「問責制」一詞時,指該詞彙令他人認為政府因有這個制度才會負起責任,又認為「問責」在中文語法上被扭曲,應該是「向應該負責任的人問責,而非該官員對外面問責」,指做官員應該要被問責,作決定時要向外解釋,有錯時要承擔,但認為香港至今對「問責制」仍未有一個標準、文化
,政府在體現「問責制」方面要花點心思研究。
多名政界人士均有出席座談會。其中民主黨劉慧卿指,張炳良曾表示官員和議員是競爭關係
,但她表示不認同,認為雙方應是尋求共識。
張炳良回應指,由於官員和議員是不同的角色,官員不會提交不合格的「功課」,但議員有議員的看法,不會對政府的「功課」照單全收,所以存在競爭性。他認為,從政人員應來自政黨
,因要設身處地才會知道政府的工作「難做」,要面對施政的現實,並不是可以想做甚麼就做甚麼。
民建聯張國鈞則問到,政黨對人才的定義是選舉工作做得好,而政府管治則需要多元化的人才,兩者定義不一,政黨該向政府輸送甚麼樣的人才,才會勝任政府的工作。
張炳良認同張氏說法,並謂「選得好,不等於治得好」,認為問責官員若果不能推動政策,與一般公務員沒有分別,因此有政治歷練是很重要的,政黨培養人才時也不應只將他們培養成民意代表,重要的是給予機會和學習。他又以政務主任為例,指在政治任命時,也不應斤斤計較有關人士是否來自該業界,很多工作不一定只是來自該業界,亦不一定要專才才可勝任。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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