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人士劉頴匡去年參選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因選舉主任認為他支持港獨,而遭取消參選資格。劉頴匡提出選舉呈請,高等法院今頒下書面判詞,裁定劉頴匡勝訴,而當日勝出補選的范國威並非妥當地當選。(not duly elected)。
劉頴匡一方早前指出,劉頴匡於2017年12月27日已透過社交媒體表明不再支持香港獨立,惟選舉主任卻認為劉頴匡改變說法純粹因「政治現實」,亦不予劉頴匡進一步機會解釋,便裁定劉當日的法定聲明不真誠。負責此案的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形容本案的情況比「周庭案」更差。
法庭早前就香港眾志周庭提出的選舉呈請,裁定案件是違反自然公義及程序不公,周庭沒有被合法地提名,在補選中當選的區諾軒是非妥當地當選。
《經濟通通訊社13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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