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操縱Libor 海斯判囚14年
05/08/2015
英國倫敦法院周一判處前瑞銀(UBS)和花旗交易員海斯(Tom Hayes)串謀操縱倫敦銀行同業拆息(Libor)罪名成立,入獄14年。
前瑞銀(UBS)和花旗交易員海斯(Tom Hayes,圖)串謀操縱Libor被判囚14年。 (AFP圖片)
英國嚴重詐騙辦公室總監格林(David Green)周二表示,計劃在未來數月起訴其他涉嫌參與操縱Libor的前銀行家,但拒絕透露該等人士的身份或時間表。
威迫其他行家 提交假估值
35歲的海斯涉嫌2006年至2010年任職瑞銀及花旗交易員期間,威迫利誘其他銀行的行家,提交假的借貸利率估值,從而操縱Libor,從中獲利。案件涉及至少10間銀行的25名交易員及經紀,11人正等候審訊。
海斯在開審前,被診斷患有輕度亞斯伯格症(Asperger syndrome)。他作供時強調,操縱Libor在行內非常普遍,且公司高層都知悉事件,指自己是代罪羔羊。不過,陪審團一致判定他8項詐騙罪名成立,海斯聽到時陪審團的裁決時,不時搖頭。
法官斥其行為 損業界誠信
法官指,操縱Libor是不誠實和錯誤,有必要向銀行界傳遞有關信息。
他又指,Libor的聲譽對倫敦作為金融中心,以及其銀行體系十分重要,指海斯的行為令業界誠信岌岌可危。
檢控官指,海斯是操控Libor事件的首腦,而此舉已蠶食公眾信心,並削弱了金融市場的誠信。
海斯畢業於諾丁漢大學數學系,並於2006年加入瑞銀,被派駐東京當交易員,由於表現出色,短短3年,年薪已達130萬鎊(約1,569萬港元)。
但他仍覺得自己被看輕、人工過低,2009年毅然辭職,隨即被花旗以超過350萬鎊(約4,225萬港元)年薪招攬,但到2010年因被指操縱Libor遭解僱。
曾稱「連環犯案」 後否認控罪
由於擔心會被引渡至美國受審,海斯曾到英國嚴重詐騙辦公室自首,更稱自己是「連環犯案」,但其後又否認控罪。
摘錄自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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