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3日專訊》安徽省合肥市政府發布《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
展的若干意見》,重申將加強商品住房銷售明碼標價備案管理,新建商品住房價格首次備案後
,6個月內不得上漲。
合肥市重申,價格管理部門要加強新建商品住房銷售明碼標價備案管理,積極引導開發企業
根據開發建設成本、合理利潤等因素科學合理定價。新建商品住房首次明碼標價備案時,應按項
目地塊參照同區域、同品質、同類型新建商品住房備案價格確定首次備案價格。
首次價格備案後,同一項目、同類房屋6個月內不得上調備案價格;再次申報備案價格超過
6個月的,上調幅度不得超過1%。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項目,須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可
售房源,不得以「價外加價」等方式超出備案價格對外銷售。
今年以來,合肥房地產市場表現突出,多次在國家統計局公布的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價
格變動情況中居於前列。(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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