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3日專訊》安徽省合肥市政府發布《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
展的若干意見》明確,在市區範圍內,暫停向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
建商品住房。
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區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
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在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上,意見明確,市區居民家庭首次購買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
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30%;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
且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居民家庭無房但有1次購房貸款記錄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
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為40%;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為改善居
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50%。
暫停向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區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無法提供購房之日
前2年內在本市區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發
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同時,從嚴控制公積金貸款,即對於家庭名下已經擁有2套住房的職工購買第3套住房時,
停止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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