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人民銀行上周五(16)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
改建議稿)》公開徵求意見,《修改建議稿》共十一章127條,其中整合後新設或充實了四個
章節,分別涵蓋公司治理、資本與風險管理、客戶權益保護、風險處置與市場退出。
其中,提出完善業務經營規則,包括刪除原第三十六條借款人原則上需提供擔保的規定;修
改利率規定,允許雙方自主約定存貸款利率;確立授信審查盡職免責制度;延長商業銀行處置擔
保物時限要求;刪除企業僅能開立一個基本賬戶的規定。
銀行股今早全線上漲,寧波銀行(深:002142)飆近5﹒3%,杭州銀行
(滬:600926)抽升4﹒8%,平安銀行(深:000001)漲3﹒6%,興業銀行
(滬:601166)、光大銀行(滬:601818)大升逾3%,招商銀行
(滬:600036)升2﹒7%。四大行漲幅同樣顯著,建行(滬:601939)漲超3%
,報6﹒6元人幣;工行(滬:601398)升1﹒4%,中行(滬:601988)升
1﹒2%,農行(滬:601288)亦揚0﹒9%。
建議稿亦提出,商業銀行應當根據本銀行類型、規模和業務實際,制定特色化、專業化的發
展戰略。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等區域性商業銀行應當在住所地範圍內依法開
展經營活動,未經批准不得跨區域展業。
此外,落實商業銀行公司治理要求。增設股東義務與股東禁止行為。突出董事會核心作用,
規範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獨立董事等事項。提升監事會獨立性與監督作用,建立監事會向監管機
構報告機制。健全內部控制,規範激勵約束機制、信息披露與關聯交易管理。(ac)
etnet榮獲HKEX Awards 2023 「最佳表現證券數據供應商」大獎► 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