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9日專訊》永嘉集團(03322)公布,有關建議分拆高級時裝零售業務
獨立上市申請,遭聯交所上市科駁回建議,因該集團生產業務,即建議分拆完成後的餘下集團將
未能符合上市規則的最低市值要求及最低盈利要求,尤其是聯交所認為,於計算餘下集團股權持
有人應佔溢利時,應剔除合併財務報表中「其他淨收入」若干收入及開支。
該集團指,已盡力向聯交所證明符合上市規則規定,然而,聯交所並不同意有關建議及提交
文件,並決定駁回建議分拆。因此,集團將不會進行建議分拆,將繼續探索提升並實現股東價值
的方法。(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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