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4日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新地(00016)前聯席主席郭炳江、
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00388)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就新地案中其中一項串謀公職
人員行為不當罪提出上訴,四人終極上訴被終審法院駁回。四人需要入獄,而郭炳江需要即時返
回監獄服刑。
終審法院今早就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四人,就串謀藉公職作出不當
行為罪名的上訴作裁決。郭炳江今早到庭時指,心情有些緊張,但昨晚睡得很好,近日與家人傾
談多次,囑咐他們要勤力些做好工作,大家團結。
許仕仁、郭炳江、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四人,2014年12月
被高等法院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罪名成立,許仕仁被判監
七年六個月、陳鉅源判監六年、郭炳江和關雄生各判監五年。
五名法官上月開庭聆訊,聽取上訴人及政府一方陳詞。今次上訴案處理的控罪,是郭炳江面
對的唯一一項控罪,他在去年7月已獲准保釋,如果終審庭裁定他上訴得直,郭炳江就毋須再服
刑。至於另外三名被告,假如上訴得直,可能會獲減刑。(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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