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5日專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將樂視控股(北京)和樂視移動智能信息
技術(北京)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最高法法官稱,上述兩家公司共涉及兩宗案件,均為買賣
合同糾紛案,其中一宗案件的原告為新加坡AAC公司,另一宗案件的原告為常州麗聲科技。
相關文件顯示,新加坡AAC公司是樂視的供貨商之一,雙方於2014年10月29日簽
訂了《採購框架協議》,原告根據協議向被告公司生產並交付產品,但自2016年9月起,被
告樂視致新和樂視移動拖欠原告貨款達4985萬餘元人民幣。
而另一宗案件的原告常州麗聲科技也是樂視的供貨商之一,雙方同樣因為在供貨過程中,被
告不能按時給付貨款,欠款總額約4782萬餘元。
審判員介紹,法院扣劃了樂視的部分款項,並發還給申請執行人,但剩餘部分被執行人一直
沒有履行,兩申請人雙雙向法院提出了將樂視公司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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