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4日專訊》星辰通信(01155)公布,於上月26日及27日,公司
(被告人之一)自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接獲五份傳訊令狀及一份傳訊令狀,其中執行
董事戴國良被列作共同被告人之一,出席排期於本月18日的聆訊。
令狀各方涉及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豐澤分行(原告)、福建先創電子有限公司
(第一被告人)及公司和戴國良(第三及第四被告人),因其就第一被告人結欠的聲稱債務承擔
連帶及個別責任,共計2﹒88億元人民幣,包括未償還本金及應計利息,連同於上月12日至
實際付款日期應付的違約利息。據悉,公司及戴國良授予的擔保額度分別限定為每份貸款合同
3﹒5億元人民幣。
公司正就此事尋求法律意見藉以評估案件的實在性及對索賠的各個可能抗辯。股份於上月3
日正暫時停牌,以待刊發截至去年12月31日止年度業績的初步公告。(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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