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監管機構消息人士透露,一人身兼多職的情況由獨董蔓延至公司秘書,擔心公司秘書未能
有效履行其職務。據悉,港交所(00388)有意就公司秘書的職能發指引信,並會羅列上市
公司若有計劃外聘公司秘書服務時,應考慮的各項因素。
惟據悉,港交所暫無意為每人最多身兼多少間上市公司的公司秘書數目設限,反而香港特許
秘書公會反應更為積極,正考慮向會員發出建議,每人最多只可擔任6間上市公司的公司秘書。
有業內人士表示,有關建議有助提升公司秘書的專業水平,相信業界會予以支持。他稱,「有公
司秘書身兼近30間上市公司職務,可能連公司名都記不清,更枉論要履行職責。」翻查資料顯
示,現時身兼多間上市公司的公司秘書職位的人士,均受聘於提供公司秘書服務的企業。
上市公司的公司秘書職責甚廣及具重要性,包括協調公司帳目、代表公司及股東與監管機構
和交易所作溝通,以及確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規,組織及協助舉行董事會議和股東大會等。據上市
條例規定,上市公司必須委任公司秘書,並只接納合資格的專業人士出任,包括香港特許秘書公
會會員、律師或大律師,以及會計師出任該職位。《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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