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3日專訊》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環保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推進電能
替代的指導意見》指,將在「十三五」期間,推進北方採暖、生產製造、交通運輸及電力供應與
消費四大領域的電能替代,預計可新增電量消費約4500億千瓦時。
電能替代,是指以電能替代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化石能源的直接消費,例如車輛、船舶以
電能替代燃油,使用蓄熱式電暖器替代燃煤,在工農業生產中推廣電鍋爐、電窯爐、電灌溉等。
意見指出,將在「十三五」期間,實現能源終端消費替代散燒煤、燃油消費約1﹒3億噸標
煤,電煤佔煤炭消費比重提高約1﹒9%,電能佔終端能源消費比重提高約1﹒5%,電能消費
比重達到約27%。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預計可分別減排約30、210及70萬噸。
*鼓勵電能替代項目申請企業債*
意見提出多項電能替代支持政策,其中包括從「十三五」配電網改造資金中拿出一部分,用
於電能替代配套電網改造,配電網企業也要安排專項資金用於相關資建設。
在設備投資方面,鼓勵各地利用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等渠道,支持電能替代,並鼓勵電能
替代項目申請企業債、低息貸款,及採用PPP模式,解決融資問題。意見亦提議擴大峰谷電價
價差,合理設定低谷時段,降低低谷用電成本。
意見亦鼓勵電能替代企業與風電等各類發電企業,開展雙邊協商或集中競價的直接交易。通
過直接交易,電能替代項目可以按有競爭力的市場價格購電。(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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