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5日專訊》山西省售電側改革實施方案提出,2016年至2020年,
用5年時間實施售電側改革,將向社會資本放開售電業務,進一步引入競爭機制,鼓勵愈來愈多
的市場主體參與售電市場。
《方案》明確,鼓勵社會資本投資組建獨立售電公司,允許其從發電企業購買電量向用戶售
電;允許發電企業、擁有分布式電源的用戶或微網系統、公共服務行業和節能服務公司等成立獨
立售電公司,從事售電業務;允許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循環經濟園區等
各類園區組建獨立售電公司,從事售電業務。
山西省售電側改革將分兩個階段,用5年時間實施:從2016年至2017年,將完成電
力市場框架方案設計,著力培育多元化售電主體;2018年至2020年,將全面放開符合電
力直接交易用戶參與中長期交易;爭取更多的跨省跨區市場化電力直接交易份額,鼓勵省內發電
企業與省外電力用戶企業建立中長期電力合作關係。(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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