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0日專訊》證監會向九家經紀行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它們處理在其客戶
帳戶內持有的若干資產。該等帳戶與2018年至2019年初期間中國鼎益豐(00612)
股份的涉嫌市場操控活動有關。
該九家經紀行為:富途證券國際(香港)、廣發證券(香港)經紀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
(香港)、海通國際證券、東方證券(香港)、軟庫中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證券(香
港)、新鴻基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及雲鋒證券。
該等經紀行並非證監會今次進行調查的對象,而它們已就有關調查作出配合。限制通知書並
不影響該等經紀行的運作或它們的其他客戶。
限制通知書禁止該等經紀行在未取得證監會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以任何方式處置或處理
、輔助、慫使或促致另一人處置或處理有關客戶帳戶內的任何資產,包括:(i)訂立任何證券
的交易;及╱或(ii)處理證券及╱或因處置證券而產生的現金的任何提取或轉移;及╱或(
iii)按有關客戶帳戶的任何獲授權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的指示處置或處理任何證券或現金
;及╱或(iv)輔助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或處理有關客戶帳戶內的任何有關財產。若該等經
紀行接獲任何上述指示,亦須通知證監會。
證監會認為,就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利益而言,發出有關限制通知書是可取的做法。
證監會的調查仍在進行中。(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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