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3日專訊》大和發表研究報告表示,受持續續租租金正增長及上水中心購
物商場翻新後零售物業貢獻支撐,陽光房地產基金(00435)中期可分派收入按年升
4﹒4%至2﹒14億元,認為出租率改善、零售業務續租租金繼續增長,加上新收購的豐順商
業大廈帶來的新貢獻,有利該公司每基金單位派息(DPU)的增長。
該行指,該公司在營運及資本管理上繼續改善,估計2018及2019財年的每基金單位
(DPU)分派收益率為4﹒8%及5﹒2%,維持其目標價5﹒76元及「優於大市」評級。
另外,大和又指,陽光房地產基金在資本管理及回購單位上領先,認為其在出售非核心資產
俊暉華庭時取得一個好價錢,因此大和更加認為公司在變現資產上十分積極,為基金單位持有人
帶來利益。(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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