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大和資本發表研究報告表示,陽光房地產(00435)去年度
每基金單位分派0﹒255元,按年增長4﹒9%,符合預期,而就沒有預計公司派發特別息
0﹒075元,相信展示對基金單位持有人獲益的承諾,有利市場對公司的興趣及看法。
大和表示,陽光房地產近年加強控制成本,並減少借貸支出,證明即使資產增值工程令租金
減少,但都可以維持每基金單位派息增長。過去完成的資產增值工程,讓陽光中心定位為甲級商
廈,新都城及上水中心成為更強的零售物業。
該行重申陽光房地產「優於大市」評級,目標價由5﹒35元升至5﹒76元,相當於反映
今明兩年度的股息率,分別為4﹒8%及5﹒2%。(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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