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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2016

《可侵犯的尊嚴》世上有人權、真理和公義嗎?

書名:可侵犯的尊嚴:一位德國律師對罪行的13個提問 (Die Würde ist antastbar)

作者: 迪南‧馮‧席拉赫(Ferdiand von Schirach)

出版:先覺(中文版)

 

  此書作者馮‧席拉赫是德國著名的辯護律師,他同時是作家,出版的暢銷小說《罪行》和《罪疚》,電影版權被《香水》的電影公司買下。2012年上映的改編電影《罪愛妳》獲「巴伐利亞國際影展」最佳導演獎,更在柏林影展上揚威。

 

  作者關心公共事務和司法改革,收錄於《可侵犯的尊嚴》一書的13篇散文,曾刊載於《明鏡週刊》。當中有關於人權尊嚴的詰問、有他對禁菸令的不滿、也有一篇談寫作,一篇有關他那位曾任納粹青年軍領袖的祖父,另一篇寫一場審判是否帶來「真理」;也有寫一位極力保持被攝者的尊嚴的攝影家等。

 

  書中的引例,都和人權尊嚴的保障有關。他引德國基本法的第一句:「人之尊嚴不可侵犯。」但社會上總是出現人的尊嚴受侵犯的例子。

 

  書中雖然只有一半內容與人權及司法有關,但對人權、道德和公義的彰顯,放諸四海而皆準,且論據擲地有聲。

 

  他引1884年駛往澳洲的船的海上食人事件--船長和另一船員,把病得奄奄一息的17歲船員殺死,吃他的肉來保命,「劇情」和被喻為神劇的無線劇集《天與地》相似。最後,英國最高法院裁定兩人殺人罪成。作者由此經典案例反詰:「用一條命換三條命,多數人或許會覺得不妥。然而,若用一條命換300條命呢?政府或法律可以決定誰該活誰該死嗎?」

 

  書中也頭號恐怖份子賓拉登被美國殺死的例子,討論對抗恐怖份子和黑手黨的「敵人刑法」。作者指出,是否因恐怖份子攻擊國家及憲法,因此失去公民權,不受法律保護?他反問:「是什麼使一個人成為罪犯?恐怖分子是否應享有人權?」

 

  作者道出當代種種道德和價值觀的問題,讓讀者思考,但對掌權的國家政府的角色,他的立場很鮮明:「對憲法來說,身而為人,就是個主體,並具有尊嚴。因此國家永遠不能把一條命拿來與另一條命相衡量。因為人不是物品,沒有人能比另一個人更有價值。這一點在人數多時也同樣適用。」

 

  除了討論人權和司法制度,當中一章他寫曾任納粹青年軍領袖的祖父,表面像是家族歷史的記述,但由祖父坐了廿年牢至放監說起,隱晦地交代祖父那複雜的過去。他和祖父感情不深,但筆下充滿對親人的關懷,他說無法回答祖父為何投靠希特勒的種種問題,但最後他以「你就是你!」的人道關懷,表達他對祖父的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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