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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8

以情害法與法外施恩

  香港近日發生的「肖友懷事件」,指的是在2015年5月21日引發的一場風波,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事緣一名年近70歲的周姓婦人,聲稱其12歲外孫肖友懷(暱稱「懷仔」),自3歲以「雙程證」來港後由她照顧,由於涉及違法逾期居留,所以期間未能替他辦理身份證明及居留權,也沒有安排男童接受教育。

 

  周婦又聲稱,近日因受到15歲無證少女跳樓身亡事件影響,擔心悲劇重演,因此與非法居港長達9年的無證男童自首。要指出的是,該名跳樓身亡的無證少女並非內地居民,而是一名英菲混血少女。事緣她的英籍父親25年前戀上菲律賓籍家傭,4年後女方約滿不歸國,兩人誕下現年15歲及14歲女兒,為免菲婦逾期居留被揭穿,因此沒有為小姊妹辦理出生登記,長女因身份問題而抑鬱,終於跳樓了結一生。

 

  至於「懷仔」自首事件,香港警方以3項罪名將周婦拘捕,周婦希望當局能酌情向「懷仔」批出居港權,而男童則成功獲當局發出臨時身份證明書。事件引起極大迴響,有輿論擔心若先例一開,不但破壞法治,更會令同類事件湧現。但也有聲音認為今次屬個別事件,應以人道立場讓男童居港。

 

  無證兒童「懷仔」雖然未獲居港權,但已獲工聯會的立法會議員陳婉嫻安排到學校做評估,為入學鋪路,因而觸發部份市民包圍該校,並要求當局將「懷仔」遣返內地。事實上,在「懷仔」向入境處自首當日,陳婉嫻議員已曾召開記者會交代,又通知傳媒往入境處採訪。她表示,最初想過藏起懷仔,但認為他有需要面對公眾,並希望向入境處施壓,讓處方不會因為政治氣氛而即時遞解他返內地。

 

  另一方面,新民主同盟的立法會議員范國威表示,「懷仔」的個案富爭議,入境處必須慎重處理,否則會吸引更多內地兒童採取非法途徑來港。他又說,懷仔這個「三非」人士(即父母都不是香港居民加上非法入境),令人更加覺得有爭議,如果入境處在今次事件沒有一個充分理據去行使酌情權,會令很多香港市民擔心此例一開,日後會有其他無證兒童採取「懷仔」相類似的方式,要求特區政府給予居留權」。

 

  所謂「一石激起千重浪」,「懷仔」事件變得政治化,鬧得滿城風雨,令本已躁動不安的香港平添更多戾氣,甚至連特首梁振英在出席行政會議前也開腔回應事件,稱政府會按一貫政策秉公辦理,但批評部份激進人士以衝擊和破懷社會秩序手法,滋擾有意取錄懷仔的小學,應受社會譴責。特首更反問,若「懷仔」並非由內地來港,而是來自其他地區,會否有同樣的衝擊手法?

 

  但特首此一問題似無必然答案。如果無證兒童來自內地才受歧視,則那個無證的英菲混血少女就不會因感受社會壓力而跳樓。問題的根本是香港人一向有法治意識,而普通法精神是根據先例作判決參考,一有先例等於開了防水大閘,讓洪水湧入。「懷仔」的景況令人同情,但「好心做壞事」,「慈悲生禍害」,開了先例便是以情害法,法治蕩然無存。至於法官的酌情權,是法外施恩,將刑罰減輕,不等同將有罪視為無罪,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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