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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6

Vera Wang收3000元婚紗試衣費,合理嗎?

  時代在進步,奢侈品的定義也在「與時並進」。回想八、九十年代,上海工薪階層一月薪水不過數百,一雙定價近千的美國運動鞋已算是炫耀的奢侈品了。如今,名牌皮具、時裝、手錶已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接續而來的是體現個人風格的特色奢侈品。婚禮是人生大事,爲了一襲與眾不同的婚紗,不少人為之揮金似鐵也在所不惜,這種心態為婚紗設計師創造了巨大的商機。

 

  著名的美籍華裔婚紗設計師王薇薇(Vera Wang)便在上海「新天地」開設了旗艦店,陳列婚紗索價3萬至30萬元人民幣不等。旗艦店分開兩層,一層開放給公眾參觀,二樓則需要預約,而試穿婚紗要收3000元人民幣試衣費,客人可以在90分鐘內試穿8套婚紗,陪同的親友均獲五星級酒店的茶點招待。而且試衣費「恕不退還」,但可在購買婚紗時抵扣金額;若沒有合意的婚紗,試衣費金額只能用來換取店內其他等值的商品。

 

  試婚紗收試衣費,做法不普及,香港和世界各地的Vera Wang店舖亦無收取相關費用,而且「試衣費恕不退還」更是聞所未聞,此舉肯定遭到網民的激烈攻擊,指做法歧視中國消費者,也有律師激動地斥之為「霸王條款」。儘管店方開始辯稱,此舉出於保護知識產權考慮和有償服務的概念,不過三月底,店方還是對營運規定做出「調整」,即不再收取婚紗試衣費,美其名曰:「讓消費者在全球任何一家門店都能享受到同等品質的服務。」

 

  婚紗試衣費「風波」平息了,但是此舉是否就是「霸王條款」則存在爭議。事實上,現代社會總是存在這種充滿民粹、偏激的觀點:不需理會商業社會的合約精神,只要對消費者不利的條款,從婚紗店的收費、到過期不能換領月餅的月餅票,都被歸納為「霸王條款」,一律予以斥責。

 

  先不論「霸王條款」,斥責Vera Wang 歧視中國消費者的論點本身並不合理。筆者不知道「新天地」婚紗旗艦店的租金數額,料想也不會比香港的廣東道便宜多少。一個商家花大本錢在上海開店應旨在賺錢,而不會爲了歧視中國消費者吧?!如果談到「霸王條款」那就更是風馬牛不相及。商業服務實屬你情我願的等價交換行為,別人打開門做生意,店家欲收費,客人肯支付,你情我願,願者上鈎,不存霸道問題。就好像進博物館轉一圈,甚麼也沒有拿走,並不能構成館方收取入場費不合理的理據。客人不願意支付婚紗試衣費,大可不到該店購物,如果人人如此,婚紗店沒有生意賺不到錢,自然就會修定「不合時宜」的條款了。

 

  濫用「霸王條款」一詞,是民粹主義的反應,社會上很多商業條款與廠商定價、策略、營運都有很密切的聯繫,動不動就指不利消費者的條款是「霸王條款」,實在是打擊商家,補貼消費者,長遠將會影響商家業務運作的積極性,而消費者的自身利益也無從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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